2007年9月28日

猥褻誰說了算?身為普遍一般人的同志說了才準

猥褻誰說了算?身為普遍一般人的同志說了才準

天邊一朵雲 滿天都是鳥晶晶書庫男體雜誌猥褻?記者會
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文宣部主任巫緒樑

為什麼同志社群要支持晶晶書庫?只是因為他是同志書店嗎?如果只是「身為同志因此因此我們必須相挺」這樣的理由,未必能夠說服社會大眾。但是我們認定的大眾究竟在哪裡?這個案件隨隨便便就可以列出好多理由,以及在法理上檢警在整個事件上有些什麼問題。圖評會作為評議機構的公正性,檢警在程序正義上有所瑕疵,像是進入書店查扣放置在限制級書區,包裝完好上有膠膜以及警告標示的書籍。然而最大問題的癥結點則在於,究竟這些書籍是否屬於猥褻物品?若依照大法官釋字四0七號解釋,「惟猥褻出版品,乃指一切在客觀上,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,並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,有礙於社會風化之出版品而言。」那麼我們必須問,什麼人是普通一般人,我們認定或這社會所認可的普遍一般人在哪裡?這個案件的普通一般人又在哪裡?

如果今天我說,普遍一般人就是同志。我想保守團體甚至媒體都會提出疑問,為什麼同志可以是普遍一般人?在這個社會上明明異性戀才是佔大多數的,你們怎麼可以說同志是普遍一般人?那麼我必須問下一個問題,我們對於普遍一般人的想像及定義究竟是什麼?

很顯然地,在這個案件中,對保守團體以及檢察官而言,普遍一般人是指「異性戀」且「成年」的人。在這樣的想像裡,異性戀被視為正常的合於公序良俗,相對的同志就是是違反一般道德的。而且為了保護兒童及青少年,面對任何有可能觸及性的議題我們自然要將兒少隔離。更重要的是,在這群想像的大眾裡,他們必須符合某種社會道德,去性化的道德,而這樣的道德更是保守團體所擁護的那個道德價值。

如果這些保守團體(如圖評會)可以被視為普遍一般人,那麼為什麼同志不可以?這些保守團體經常具有某種宗教色彩,把這些團體成員攤開來看,你就會發現他們屬於這社會上較少數的一群。相較之下,佔了人口百分之十的同志,還更具有普遍一般代表性。除了人數絕對比這些保守團體多,也具有更多的多樣性,各種種族(原住民、漢人),各種職業(士農工商),各種宗教(基督教、佛教、道教)。如果將這個標準擴及到同志的親人,那我們還有不同性傾向(異性戀)的族群,而且人口比例立刻上升至百分之三十以上。

同志族群不但人數眾多,而且具有多樣性,絕對比這些保守團體更貼近普遍一般人。

如果是為了保護兒少,那麼晶晶書庫自行分級分區,上膠磨加裝警語,不但保護同志兒少,還保障了同志成人閱讀,並且兼顧了出版自由。難道不是更積極務實且落實的作法嗎?

大法官釋字四0七號後文寫道,「又有關風化之觀念,常隨社會發展、風俗變異而有所不同,主管機關所為釋示,自不能一成不變,應基於尊重憲法保障人民言論出版自由之本旨,兼顧善良風俗及青少年身心健康之維護,隨時檢討改進。」更證明了所謂的猥褻猥褻的定義本來就會隨著時空的不同,不同族群文化而有所差異。在這個案件中,由於牽涉到不同族群的文化差異,如同志成人的情慾及成人閱讀權。不同族群勢必有不同的情慾投射表達方式,而我們認為情慾的投射跟閱讀絕對不等同於猥褻。但是不同族群在面對相同的刊物也勢必會有不同的感受,如同志看異性戀的成人雜誌可能不會覺得愉悅,也許對同志來說那樣的刊物還相當的猥褻。正因為猥褻的認識是如此的主觀,面對這個案件更有必要聽取同志族群的意見,否則就是將這個案件自其時空背景抽離,漠視才真正是屬於這案件中「普遍大眾」的同志族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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